哪些土地纠纷可以进行调解?
我家有块地和邻居有点纠纷,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通过调解解决。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到底哪些土地纠纷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呢?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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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调解是指在有关部门或第三方的主持下,纠纷双方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解决土地权益争议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有助于快速、和平地解决问题,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类土地纠纷通常是可以进行调解的。首先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比如,两个村集体之间对某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有争议,或者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之间对土地的使用权界限不清楚而产生的纠纷,这类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来明确权利归属。法律依据在于《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调解也是重要的环节。 其次是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在农村,土地承包是常见的现象,在承包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关于承包合同的履行、承包期限、承包费用等方面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这类纠纷可以先由双方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经调解人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此外,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也可以进行调解。当政府进行土地征收时,可能会在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安置途径等方面与被征收方产生分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可以进行协商,也可以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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