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需要哪方进行举证?

我最近遇到了医疗纠纷,医院和我各执一词。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到底是应该我来证明医院有问题,还是医院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我想了解一下在医疗纠纷里,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到底该哪方来举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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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纠纷举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意味着如果患者认为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给自己造成了损害,患者通常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患者要证明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即自己在该医院接受了治疗;还要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结果,比如身体的伤害、财产的损失等;并且要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自己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例如,患者发现手术后身体出现了异常状况,想要起诉医院,就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些情况。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从侧面反映了患者在主张医疗机构有过错时需要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会发生倒置。当医疗机构存在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医疗机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比如医院故意不提供关键的病历,那么就由医院来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问题。 此外,关于医疗产品责任纠纷,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在这种纠纷中,患者需要证明使用了相关医疗产品以及受到了损害,而医疗机构或产品提供者如果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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