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分摊和平均分摊哪种方式退税多?


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中,约定分摊和平均分摊是两种常见的方式,至于哪种退税多,需要结合具体的扣除项目和个人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种分摊方式的概念。约定分摊是指相关纳税人通过协商,按照大家都认可的比例来分摊专项附加扣除的额度。比如,兄弟姐妹之间对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约定不同的分摊比例。而平均分摊则是将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平均分配给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例如,同样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若有多个兄弟姐妹,平均分摊就是大家平分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对这两种分摊方式有不同规定。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为例,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兄弟姐妹中有人收入较低,不需要用到全部扣除额度,而有人收入较高,需要更多扣除额度来降低税负,那么约定分摊可能会更有利,能让整体退税更多。因为可以把扣除额度更多地分配给高收入者,从而使其应纳税所得额降低更多,退税也就可能更多。 再看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规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这里双方分别按50%扣除就是一种平均分摊,一方按100%扣除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约定分摊(双方约定由一方扣除)。如果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较大,让收入高的一方按100%扣除(约定分摊),能更大程度地降低家庭整体税负,可能会获得更多退税;如果夫妻双方收入相近,平均分摊可能是比较合适的选择。 综上所述,约定分摊和平均分摊哪种退税多并没有固定答案,要根据具体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的收入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纳税人需要仔细分析自身情况,结合税法规定,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分摊方式,以实现退税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