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属于正当防卫行为?
我和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还手了,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正当防卫。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哪种情况才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呢?比如是对方有明显攻击动作我就能还手,还是要到什么程度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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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是起因条件,存在不法侵害。这里的不法侵害指的是违法的侵害行为,比如故意的殴打、抢劫等。其次是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意味着不能提前防卫,也不能事后报复,必须在侵害行为实际发生的时候进行防卫。再者是主观条件,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也就是防卫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故意去伤害对方。然后是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最后是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例如,别人只是轻轻推了你一下,你却拿凶器将其重伤,这就可能超过了必要限度。 比如,有人正在实施抢劫,被抢者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与抢劫者搏斗并将其打伤,这种情况通常就属于正当防卫。但如果抢劫者已经被制服,没有了继续侵害的能力,此时再对其进行攻击,就可能不属于正当防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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