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驾驶哪些车辆上路行驶?


在我国,严禁驾驶以下几类车辆上路行驶: 首先是报废车辆。所谓报废车辆,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不仅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其次是拼装车辆。拼装车是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拼装车辆由于其零部件来源复杂且缺乏必要的质量检测和安全保障,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再者是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是严禁上路行驶的。这是为了确保上路车辆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减少因车辆故障导致的交通事故。 另外,非法改装且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也严禁上路。有些车主为了追求个性化或者提高车辆性能,会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比如改变车辆的动力系统、制动系统、外观尺寸等。但如果这些改装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就会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和安全性能。《机动车登记规定》中明确禁止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最后,无牌无证的车辆也不能上路。这里的无牌指的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通常是指未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