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不一致时,谁承担事故责任?


在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不一致的情况下,事故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车辆所有人”就是对车辆拥有所有权的人,简单来说,就是车辆登记在谁名下,谁通常就是所有人。“驾驶人”则是实际操控车辆行驶的人。事故责任的承担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如果是因为车辆租赁、借用等情况导致所有人和驾驶人不同,一般先由实际开车的驾驶人承担责任。 举例来说,如果车主把车借给朋友,朋友在开车过程中发生事故且负主要责任,那么通常由这位朋友来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主存在过错,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了。比如,车主明知道车辆存在刹车故障等安全隐患,还把车借给别人,结果因为这个故障导致了事故,车主就有过错,需要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另外,如果是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说的未经允许,就是没有得到车主同意就开走车的情况。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是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在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车辆脱离所有人控制的情况下,让违法犯罪者承担责任是合理的。 总之,在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不一致时,确定事故责任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判断所有人是否有过错,然后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责任承担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