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孩子被注射死亡责任该由谁承担?

我家孩子在医院打针后死亡了,我们全家都悲痛万分。现在也不清楚到底是谁的责任,是医生操作失误,还是药品本身有问题,亦或是医院的管理不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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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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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被注射死亡的事件中,责任认定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为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该条明确指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接下来分析可能承担责任的主体和情形。 如果是医疗机构方面的责任,当医疗机构存在管理不善的情况时,比如医院的药品采购渠道不正规,使用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或者医院的医疗设备维护不当,导致注射过程中出现问题;又或者医院的人员安排不合理,让没有资质的人员进行注射操作等,这些都可能导致孩子被注射死亡。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上述民法典的规定,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也可能存在责任。医务人员在注射过程中如果违反了诊疗规范,比如没有严格按照药品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注射剂量过大;或者没有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评估,就盲目进行注射;又或者在注射过程中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一旦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和相关医务人员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药品生产企业和供应商也可能是责任主体。如果孩子被注射死亡是因为药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比如药品过期、变质,或者药品的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那么药品生产企业和供应商就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给用药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际处理这类事件时,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通过专业的鉴定来确定责任主体和责任比例。家属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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