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前的债务债权由谁来承担?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进行变更,比如合并、分立等。在这些变更发生后,之前的债务债权该怎么处理让人困惑。比如公司合并了,原来的债务是不是就消失了呢?想具体了解不同变更情况下,债务债权承担的具体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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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前的债务债权承担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变更类型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变更不影响公司的主体资格和民事责任承担能力。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与前任法定代表人签定了不承担原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的协议,该协议也仅为内部协议,对第三人没有拘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而前任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若其存在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情况,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需要在出资不足部分对变更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公司合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例如,A公司与B公司合并为C公司,那么A公司和B公司在合并前的债权债务,都将由合并后的C公司承担。 ### 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D公司分立为E公司和F公司,如果没有与债权人另行约定,那么D公司变更前的债务,E公司和F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在变更时要依法进行相关程序,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的原债权人、债务人,以免造成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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