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发生工伤由谁承担责任?


在劳务派遣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下,当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确定责任承担主体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从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层面来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劳务派遣的概念。劳务派遣,通俗来讲,就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把劳动者派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所以它有义务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当被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是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主体。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大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但是,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同时,用工单位在一定情况下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工伤是由于用工单位的过错导致的,比如提供的劳动条件不符合安全标准等,那么用工单位要和劳务派遣单位一起对劳动者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总之,在劳务派遣中发生工伤,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是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要主体,但如果用工单位存在过错,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劳动者遇到工伤问题时,应及时与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工伤事宜。如果双方推诿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