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害人死亡后谁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我家里人遭遇意外成了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结果抢救无效去世了。我想为他讨回公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不太清楚像这种被害人死亡的情况,到底谁有资格去提附带民事诉讼,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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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带民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不幸死亡,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涉及到相关权利人的权益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谁有权在这种情况下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的同时,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它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紧密相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就明确了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成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 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不过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法定代理人主要是在被害人死亡前就基于法定代理关系有权为被害人进行相关民事行为的人。但在实践中,由于被害人已经死亡,法定代理人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角色更多是一种过渡性的,更多的权利行使主体是近亲属。 而近亲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这些近亲属在被害人死亡后,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他们可以就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向被告人提出赔偿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近亲属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应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一般要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并且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如果是多人作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他们可以共同作为原告参与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主要是物质损失,精神损害赔偿通常不在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内,但在刑事诉讼结束后,近亲属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总之,当被害人死亡时,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据法律规定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维护被害人及自身的合法经济权益。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应遵循法律程序,提供充分证据,确保自己的诉求得到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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