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是由谁判定的呢?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情况反而更糟了,怀疑可能遇到了医疗事故。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到底该由谁来判定是不是医疗事故,是医院自己判断,还是有专门的机构呢?想了解一下判定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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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的判定主体在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简单来说,医疗事故判定并不是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随意的机构就能进行的,而是有专门的流程和主体。 首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进行判定。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会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另外,医学会也是判定医疗事故的重要主体。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有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面,医学会发挥着关键作用。它会组织相关专家,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 此外,如果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体现了在某些情况下,医患双方在鉴定主体选择上的自主性。总之,医疗事故的判定主体主要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学会,它们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专业知识,确保医疗事故判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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