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来判定?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当事故发生后,确定责任归属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究竟由谁来判定呢?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专业的执法机构,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公正、客观地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交警会进行一系列的工作。首先,他们会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勘验和检查。这包括测量车辆的位置、刹车痕迹的长度、散落物的分布等,通过这些现场证据来还原事故发生的过程。其次,交警会对事故当事人、证人进行调查询问,了解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比如车辆的行驶速度、行驶方向、是否有违规行为等。此外,对于一些复杂的事故,可能还需要进行相关的检验、鉴定,例如对车辆的安全性能、驾驶员的酒精含量等进行检测。 在收集完所有的证据和信息后,交警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事故责任通常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例如,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服,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总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他们依据法律法规和专业的调查手段,为交通事故的处理提供了公正、客观的责任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