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离婚房子归谁?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归属问题往往是争议焦点之一。要确定结婚后离婚房子归谁,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归男方。 其次,若是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女方婚前付了首付买了房,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子可能归女方,但女方要对男方进行补偿。 再者,对于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像夫妻婚后一起攒钱买了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这套房子就是共同财产,要共同分割。 另外,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双方父母都出钱给小两口买了房,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离婚时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来分配房产份额。 总之,结婚后离婚房子的归属要根据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在处理房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和具体事实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