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老婆开公司接在职公司业务是否违法?


在判断员工老婆开公司接在职公司业务是否违法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要查看员工与在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些公司为了保护自身商业利益,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所谓竞业限制,就是员工在在职期间或者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如果员工的老婆开的公司所承接的业务与员工在职公司存在竞争关系,并且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竞业限制约定,那么员工可能就违反了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其次,还要考虑是否涉及商业秘密的泄露。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了公司的商业秘密,并且将这些商业秘密透露给了老婆的公司,从而帮助其获得业务,那么这就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如果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也没有商业秘密泄露等情况,单纯是员工老婆开的公司通过正常的市场竞争获得了在职公司的业务,那么一般来说不构成违法。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注意避免出现利益冲突和不正当竞争的情况,以免引发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