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本人开工资跟自己所在单位做业务是否可行?

我是一名公司员工,最近我想自己开个公司和我现在工作的单位做业务,赚点外快。但我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允许,会不会违反什么规定,所以想问问大家,员工本人开工资还跟自己单位做业务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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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利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员工本人开公司与自己所在单位开展业务这一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竞业限制和忠实义务这两个重要概念。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忠实义务则要求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忠诚于用人单位,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这里的职业道德就包含了对用人单位的忠实义务。 如果员工所在单位与员工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并且该业务属于竞业限制范围内的业务,那么员工这样做就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单位有权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即使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如果员工的行为损害了单位的利益,违反了忠实义务,单位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追究员工的责任。 然而,如果员工开展的业务与单位不存在竞争关系,也没有损害单位的利益,并且没有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双方的约定,那么在法律上一般是允许的。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员工最好在开展业务之前,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单位的态度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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