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将土地流转后,征收的土地补偿款归谁?


在探讨农民将土地流转后征收的土地补偿款归属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土地流转和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概念。土地流转,简单来说,就是农民把自己对土地的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人或者组织。而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征收土地时,给土地相关权益人的经济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款通常包含多个部分,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不同部分的补偿款,归属也不一样。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在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拥有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土地被征收时,土地补偿费一般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过,集体经济组织会按照相关规定,将一部分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在土地流转的情况下,土地补偿费通常是给到集体经济组织,然后再进行分配,原土地承包农户一般能获得相应份额。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它是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计算的。如果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安置,安置补助费就会给到负责安置的单位。要是农民自己安置自己,这笔费用就直接给农民。比如,《土地管理法》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所以,在土地流转后,安置补助费一般是给原土地承包农户,因为他们失去了土地的保障。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农作物等的补偿。如果在土地流转时,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是流转方投资建设或者种植的,那么这部分补偿款就归流转方所有。要是流转前就已经存在的,那通常归原土地承包农户。《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总之,农民将土地流转后,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并分配给成员,安置补助费通常给原土地承包农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其所有者。在实际情况中,农民朋友要依据具体的流转合同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自己应得的补偿款。如果遇到纠纷,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