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国的修宪解释权属于谁?

我想了解下在我国,宪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力到底是归属于哪个部门或者机构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知道具体是怎么划分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修宪解释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修宪权和宪法解释权是两项不同的权力,分别归属于不同的主体。 首先来说修宪权。修宪权是对宪法进行修改的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这是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着全国人民的意志。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项,需要由最具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机构来行使这项权力,以确保宪法修改能够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国家发展的需要。而且宪法第六十四条还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接着看宪法解释权。宪法解释权是对宪法条文的含义、内容和界限进行说明的权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它能够根据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变化,及时对宪法进行解释,以保证宪法的正确实施和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