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中,如果长子去世了,其遗产应由谁来继承?


在中国法律中,长子去世后其遗产的继承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长子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遗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对自己财产作出的处分安排,体现了其个人意愿,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应当予以尊重和执行。例如,遗嘱明确表示某套房产由某个子女继承,那么该房产就应归指定的子女所有。 如果长子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分配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份额不均等。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另外,如果长子先于其父母去世,还可能涉及到代位继承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例如,长子去世后,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长子在其父母遗产中应得的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