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去世后,谁拥有继承权呢?

家里老人不幸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现在家人对于谁有资格继承这些财产存在疑惑,不清楚具体的继承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在不同情况下,究竟哪些人有继承权,继承的顺序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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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老人去世后,继承权的归属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若老人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将拥有继承权。遗嘱是老人对自己财产在去世后如何分配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被指定的人就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相应的财产份额。例如,老人在遗嘱中明确表明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大儿子,那么大儿子就有权依据遗嘱继承该房产。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其次,如果老人在生前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该协议中指定的受遗赠方拥有继承权。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合同,扶养方需要承担对老人的生养死葬义务,相应地,在老人去世后,扶养方就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继承老人的财产。比如,一位孤寡老人与邻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邻居负责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直至老人去世并负责安葬事宜,那么在老人去世后,邻居就可以依据协议继承老人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后,如果老人既没有立遗嘱,也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确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例如,老人去世后,如果其配偶、子女、父母都健在,那么遗产将由他们共同继承;如果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那么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代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例如,老人的儿子在老人之前去世,那么儿子的子女(即老人的孙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儿子原本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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