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的被告是谁?
我遇到了一个涉及执行异议之诉的事情,法院在执行一个案件的时候,我对执行标的有异议,就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但是我不太清楚在这个诉讼里谁应该是被告,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于执行异议之诉被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执行异议之诉,简单来说,就是在法院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并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八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时被告的确定。比如说,法院要执行一套房子,案外人觉得这房子是自己的,申请执行人不服,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那么案外人就是被告。如果被执行人也觉得这房子不是案外人的,和申请执行人观点一致,那就把案外人和被执行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是被执行人没意见,那就把被执行人列为第三人。 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比如案外人认为法院执行的某辆车是自己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此时申请执行人就是被告。要是被执行人也不同意案外人的说法,那被执行人就和申请执行人成为共同被告;要是被执行人同意案外人的说法,那就把被执行人列为第三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