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从学校偷跑出来是谁的责任?
我家孩子在学校读书,结果偷偷跑出来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是学校该负责,还是我们家长负责,又或者是双方都有责任呢?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事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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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学生从学校偷跑出来是谁的责任,需要依据学生的年龄以及学校是否尽到管理职责等情况来综合判断。 首先,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个阶段的孩子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很弱。如果这个年龄段的学生从学校偷跑出来,学校通常要承担一定责任,因为学校有义务保障他们在校园内的安全,如果学校没看管好导致学生偷跑出去,一般不能免除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和管理职责。 其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要是这类学生从学校偷跑出来,需要看学校是否尽到管理职责。例如学校有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是否有完善的校园管理制度等。如果学校存在管理上的疏忽,比如校门管理不严等,那么学校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学校已经尽到职责,学生是通过比较隐蔽的方式偷跑出去,学校责任可能相对较小。 另外,家长也负有一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无论学校是否有责任,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平时也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孩子遵守学校规定。所以,在学生偷跑出来这件事上,家长也不能完全免责。总之,具体责任的划分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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