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
我家的土地被征收了,现在补偿款下来了,家里人对于这笔补偿款该归谁有不同的看法。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款到底应该归谁所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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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土地补偿款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土地性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款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例如,城市里的商品房被征收,补偿款会给到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 而对于集体土地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则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配,如果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比如,农村的耕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会归村集体,而耕地上种植的庄稼等青苗补偿费就归种植者个人。 总之,确定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要先区分土地性质,再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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