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一方出钱,离婚时房子归谁?
我和配偶结婚后,是我一方出的钱买了房子。现在我们打算离婚,对于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我不太清楚。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婚后一方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时到底该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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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后买房即使是一方出钱,房子的归属问题也不能简单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该房产归出钱一方所有,或者归另一方所有,又或者是双方共同所有,那么离婚时就按照这个约定来确定房子的归属。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其次,如果没有约定,在通常情况下,婚后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出钱买房,这笔钱如果是婚后取得的收入,那这部分钱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它买的房子自然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一方是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能证明购房款完全来源于婚前财产,那么这个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婚前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直接全款买了房,并且房子只登记在自己名下。不过这种情况下,出资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购房款的来源是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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