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组欠钱由谁负责偿还?


在探讨剧组欠钱由谁负责偿还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在剧组运营中,如果该剧组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就如同一个独立的“人”,它要对自己的债务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当剧组欠钱时,法人应当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比如一家影视公司旗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剧组,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就由该法人剧组来偿还。 然而,很多剧组并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属于非法人组织。对于这类剧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例如,一个由几位投资人共同设立的临时剧组,在道具采购等方面产生了欠款,如果剧组本身的财产无法还清债务,那么这些投资人就要承担偿还责任。 另外,从合同相对性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如果在与剧组交易时签订了合同,那么通常是和谁签订合同,就可以向谁主张权利。比如供应商与剧组的制片人签订了采购合同,在剧组欠钱的情况下,供应商就可以依据合同向制片人追讨欠款。 综上所述,剧组欠钱具体由谁负责偿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要先确定剧组的主体性质,再依据合同关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明确责任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