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的钱由谁来承担?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涉及到工伤赔偿,我不太清楚这笔赔偿的钱到底该由谁来出。是公司全额承担,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责任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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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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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关于工伤赔偿的承担主体,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大部分的工伤赔偿项目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而用人单位仍需承担一部分费用,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以及用人单位应承担的项目,都将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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