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当月不满一个月工资由谁发放?


在探讨退休当月不满一个月工资由谁发放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几个关键概念。退休,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因为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龄或者因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况,退出工作岗位,开始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工资,则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的报酬。 一般而言,退休当月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发放主体,要依据劳动者实际的工作状态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在退休当月,劳动者还在原单位正常工作,那么原单位就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出勤天数,结合之前约定的工资标准来发放工资。这是因为在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之前,其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旧存在,原单位有责任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只要劳动者在退休当月为原单位提供了劳动,原单位就不能拖欠工资。 当劳动者办理完退休手续后,从次月开始,就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养老金。养老金是劳动者在退休后,为保障其基本生活而由社保基金提供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社保机构发放养老金是基于劳动者的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和退休状态。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由于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繁琐,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可能会出现手续办理延迟的情况。如果是因为原单位的原因导致退休手续延迟办理,在延迟期间劳动者的工资仍应由原单位发放。但如果是因为社保机构的审核流程等问题导致延迟,那么劳动者在符合退休条件后,理论上应该享受养老金待遇,原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后续的工资发放问题。总之,退休当月不满一个月工资的发放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发放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