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都不在了孩子由谁扶养?

我家孩子的父母都意外离世了,现在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孩子应该由谁来扶养,我也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具体的扶养顺序和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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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人扶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父母都不在了,孩子的扶养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也就是说,在父母都不在的情况下,首先应该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来扶养孩子。这是基于亲属关系的紧密性和传统的家庭责任观念,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通常与孩子有较深的情感联系,也有一定的能力来照顾孩子。 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监护能力,那么有监护能力的兄、姐就有扶养的义务。兄、姐与孩子年龄差距相对较小,在成长过程中可能有一定的情感基础,并且随着年龄增长有一定的能力承担起扶养责任。 要是以上两类人都不存在或者都没有监护能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比如孩子父母的好朋友等,也可以扶养孩子,但需要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这是为了确保孩子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和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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