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扰民应该向谁投诉?


当遇到租房扰民的情况时,有多个途径可以进行投诉。首先,我们可以向房东进行投诉。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这里虽然没有直接规定对扰民行为的处理,但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者,有义务保障整个出租房屋的居住环境是适宜的。如果租户的扰民行为违反了租赁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房东有权要求该租户停止扰民行为。比如,租赁合同中可能会约定不得在晚上特定时间制造大声噪音等条款。房东可以依据合同来约束扰民租户。而且房东与租户之间存在租赁关系,房东对租户有一定的管理权力和影响力,通过房东去协调,有可能较为便捷地解决问题。 其次,物业也是可以投诉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合同中通常会包含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等内容。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服务者,有责任处理小区内的扰民问题。物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处理,例如上门提醒扰民租户注意自己的行为,对其进行劝导和教育;也可以根据小区的管理规定,对扰民租户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如警告等。 最后,如果扰民情况比较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生活秩序,我们还可以选择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警察具有执法权力,他们能够依法对扰民行为进行处理。当我们报警后,警察会到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扰民者不听从警察的警告,就会面临相应的处罚,这样能更有效地制止扰民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