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医院发生医疗事故该找谁?
我在滨海县的一家医院看病,结果遭遇了医疗事故。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或者什么人来处理这件事,也不清楚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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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滨海县医院发生医疗事故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问题。 首先,可找医院内部的相关部门。医院一般设有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部门,像医务科或者医患关系办公室。这些部门的职责就是处理患者和医院之间的矛盾与纠纷。你可以向他们详细说明医疗事故的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医院会进行内部调查和处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其次,如果和医院内部沟通后对结果不满意,还可以找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它有权对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你可以向其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他们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此外,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来解决,比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它是中立的第三方,会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若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定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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