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为何是我国仲裁的特色?

我最近涉及一些商业纠纷,考虑通过仲裁解决。听说我国仲裁有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特色,我不太明白这怎么就成特色了,这种结合到底有啥特别的地方,能给纠纷解决带来啥优势呢,所以想了解一下。
展开 view-more
  • #仲裁调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成为我国仲裁的特色,具有多方面的原因和独特价值。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仲裁和调解的基本概念。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而调解则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在我国,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有其深厚的历史和文化根源。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和为贵”,这种文化背景使得在解决纠纷时,人们更倾向于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来化解矛盾。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正是这种文化理念在法律领域的体现,它更注重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尽可能减少对抗性,有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长期合作。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虽然没有明确将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作为一项强制性规定,但在实践中,我国的仲裁机构普遍采用这种方式。例如,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或者主动提出进行调解。当调解成功时,仲裁庭会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赋予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这种结合方式具有诸多优势。一方面,它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相比于单纯的仲裁程序,调解可以更快地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节省了时间和成本。另一方面,调解的灵活性使得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更宽松的氛围中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更容易达成符合双方利益的协议。此外,仲裁与调解相结合还增强了当事人对纠纷解决结果的接受度。由于调解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当事人更愿意遵守达成的协议,从而减少了后续执行的难度。总之,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是我国仲裁制度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文化和实践发展出来的特色模式,它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高效、灵活、和谐的纠纷解决途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