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为什么是蓝色章?
我办理离婚时拿到的离婚协议上面盖的是蓝色章,我不太明白为啥是蓝色章,正常不应该是红色章吗?这个蓝色章有法律效力吗?我想了解下离婚协议盖章颜色背后的原因和意义。
展开


首先,关于离婚协议上盖章颜色的问题,其实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盖红色章或者蓝色章。 从实际情况来看,盖章颜色可能因不同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的习惯、使用的印章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婚姻登记机关使用的印章是蓝色印油,所以盖出来的章就是蓝色的;而有些地方可能使用红色印油,盖出来就是红色章。 重要的是,判断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不在于盖章的颜色,而是要看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离婚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且夫妻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该离婚协议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所以,只要离婚协议是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正规流程下签订和备案的,无论盖章颜色是蓝色还是红色,都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如果对离婚协议的效力存在疑问,可以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咨询确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