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什么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完还要缴税?

我已经按要求申报了专项附加扣除,本以为这样就不用缴税了,可最后还是扣了税。我不太明白,专项附加扣除不是能减少纳税金额吗,怎么申报完还是要缴税呢?想知道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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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额外扣除的项目,比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即使申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但如果你的收入较高,在扣除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仍然大于零,那么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你的年收入是20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一年是2万元,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一年是3万元,那么你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20万 - 6万 - 2万 - 3万 = 9万元,这9万元就需要按照对应的税率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专项附加扣除只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一个扣除项目,并不意味着申报了就一定不用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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