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为什么会退税呢?

我之前一直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今年办理年度汇算时发现能退税。我不太明白,自己都是按规定交税的,怎么还会有退税的情况呢?想了解下个人所得税退税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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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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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退税,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预缴的税款比年度应纳税款多了,所以国家把多收的部分退还给纳税人。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可能导致退税的原因: 首先是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比如小李每个月工资收入不稳定,年初几个月收入较高,预缴了一定的个税,然而全年算下来总收入还不到6万元。按照规定,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是无需缴纳个税的,这样之前预缴的税款就可以申请退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项目。例如小张有一个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可在预缴个税时忘记申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年度汇算时申报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可能就会产生退税。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 另外,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比如小赵年中才开始工作,只工作了半年,但是在计算全年应纳税额时,全年的减除费用6万元只在工作的半年里扣除了一部分,剩余未扣除的部分在年度汇算时扣除后,就可能出现退税。 还有一种情况是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预缴税款时的计算方式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计算方式不同,可能会导致预缴税款过多。比如小王是自由职业者,取得劳务报酬收入,预缴税款时税率可能较高,但在年度汇算时,按照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额,可能就会比预缴的税款少,从而产生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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