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停止侵权要排在损害赔偿前面?
我遇到了别人侵犯我权益的事情,现在我在考虑是先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还是先要求损害赔偿。不太明白为什么常说停止侵权第一,损害赔偿第二,想知道背后的法律逻辑和原因是什么。
展开


在法律领域中,“停止侵权第一,损害赔偿第二”这种原则有其深刻的意义和法律依据。 停止侵权,简单来说,就是让侵权人立刻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比如有人未经允许使用你的专利技术生产产品,停止侵权就是要求对方马上停止使用该专利技术来生产。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侵权行为一旦持续,会不断地对被侵权人的权益造成损害。从法律角度看,它体现了对权利的及时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这明确赋予了被侵权人要求停止侵权的权利,目的就是为了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继续,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 而损害赔偿则是在侵权行为已经造成了一定损失之后,侵权人对被侵权人进行的经济补偿。比如因为对方侵犯你的专利技术生产产品,导致你市场份额下降、利润减少等,这些损失就可以通过损害赔偿来弥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但是,损害赔偿通常是在确定了侵权行为造成的具体损失之后才能进行准确计算和主张。 所以,先要求停止侵权,能够及时阻断侵权行为对权利人造成更多的不利影响,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再继续受损。只有在停止侵权之后,再去计算和主张损害赔偿,才能更准确地确定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如果不先停止侵权,侵权行为持续下去,损害会不断增加,赔偿数额也难以确定,对被侵权人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在处理侵权纠纷时,遵循“停止侵权第一,损害赔偿第二”的原则是合理且必要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