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妇女的财产继承会因子女少分吗?


在探讨丧偶妇女的财产继承是否会因子女少分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财产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而法定继承则是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遗产分配。 在法定继承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意味着丧偶妇女和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 对于遗产的分配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由此可见,丧偶妇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会因为有子女就必然少分财产。一般情况下,她和子女继承的份额是均等的。但如果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比如某个继承人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或者某个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等,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会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调整。 例如,丧偶妇女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就应当适当予以照顾,可能会多分一些。又或者子女中有对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况,那么该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 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遗产分配。遗嘱可以指定继承人以及继承的份额,这种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会受到遗嘱的约束。 综上所述,丧偶妇女的财产继承通常不会因为子女而少分,但具体的继承份额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在继承过程中产生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