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会告诉本人吗?
我因为一些事情被警方调查,听说可能会有取保候审的情况。我想知道,如果我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相关部门会告诉我本人吗?我心里没底,就怕错过这个机会,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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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是否会告诉本人,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一旦申请被受理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司法机关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且,依据法律程序,司法机关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比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这一告知过程是法定程序的一部分,所以必然会告知本人。此外,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也会向本人宣布并送达相关的执行通知,以确保本人清楚知晓自己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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