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是否还会被收监?
我被执行监视居住,现在期限快到了。我心里很忐忑,不知道之后会不会被收监。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到底会不会被收监呢?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者判断标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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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它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是否会被收监,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案件侦查终结,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况下就不会被收监。例如,犯罪嫌疑人只是被误抓,经过调查后发现其与案件无关,那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就会被释放。 要是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司法机关可能会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犯罪嫌疑人就会被收监。比如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大盗窃犯罪,在监视居住期间仍有串供、干扰证人作证等行为,司法机关就可能将其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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