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出纳会被裁员吗?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在公司破产的情形下,出纳是否会被裁员这一问题,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表明公司破产后,首先要保障职工的权益。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公司破产往往会进入重整等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公司可能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员。 对于出纳岗位是否会被裁,并没有绝对的答案。如果公司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经过评估认为出纳岗位不再必要,或者为了节约成本等原因,是有可能将出纳列入裁员名单的。但如果公司后续仍需要进行财务清算、资产处置等工作,出纳岗位可能会继续保留一段时间,以协助完成相关工作。并且公司裁员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提前通知、给予经济补偿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公司破产时出纳是否会被裁员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决策,但公司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裁员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