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强制执行后会自动变为失信人吗?
我公司因为一起经济纠纷被对方申请强制执行了。现在我特别担心公司会自动变成失信人,这对公司的声誉和后续业务影响太大了。我就想知道,公司在被强制执行之后,是不是就一定会自动变成失信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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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强制执行后并不会自动变为失信人。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强制执行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概念。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而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也就是通常说的“老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也就是说,只有当公司存在上述规定中的这些情形时,法院才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不是被强制执行后就自动成为失信人。如果公司积极配合执行,按照法院要求履行义务,就不会被列为失信人。但要是公司有能力履行却故意不履行,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阻碍执行,那就很可能会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受到诸如限制招投标、限制融资信贷等一系列信用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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