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6个月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我和另一半已经分居6个月了,实在过不下去,现在想起诉离婚,不知道法院会不会判离啊?我不太懂法律,就想知道这种分居半年起诉离婚的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判离的可能性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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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虽然分居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参考因素,但仅仅分居6个月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直接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有两个关键条件,一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二是分居时间要满二年。所以,仅仅分居6个月并不满足这一法定判离情形。 不过,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比如是否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况。如果有这些法定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即使分居不满两年,但有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证据,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 另外,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也为一些在离婚问题上有争议的夫妻提供了后续解决途径。所以,分居6个月起诉离婚时,要充分收集和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这样才能增加判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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