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去法院还钱会被扣押吗?


在讨论被执行人去法院还钱是否会被扣押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执行和解”,它指的是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还有“司法拘留”,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同时,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如果被执行人去法院是主动还钱,并且表现出积极配合执行的态度,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扣押的。因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是符合法律要求的行为,也是法院所希望看到的。法院的目的主要是让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不是单纯地惩罚被执行人。当被执行人前往法院还钱时,实际上是在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这有助于解决执行案件,法院一般会给予肯定和配合。 然而,如果被执行人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还是有可能面临被扣押的风险。比如,被执行人虽然表示去法院还钱,但之前有过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像转移、隐匿财产,或者多次拒绝法院的执行通知等,法院可能会认为其有再次逃避执行的可能性,就可能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另外,如果在去法院还钱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又做出了妨害执行的行为,比如大闹法庭、威胁执行人员等,严重影响了司法秩序,法院也有权对其进行扣押。所以,被执行人去法院还钱本身不会必然导致被扣押,但具体情况还得结合其过往表现和还钱时的实际行为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