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已抵扣会按偷税处理吗?
我公司之前有一些增值税发票已经抵扣了税款。最近听说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偷税,我特别担心。想了解下,是不是增值税发票已抵扣就一定会按偷税处理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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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增值税发票已抵扣是否会按偷税处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偷税的概念。简单来说,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增值税发票已抵扣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为偷税。如果纳税人是善意取得并依法依规进行了抵扣,比如交易真实发生,发票来源合法,取得发票时并不知道对方存在虚开等违法行为,且按照规定进行了认证和抵扣,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偷税。 然而,如果纳税人存在恶意行为,例如与开票方勾结虚开发票并进行抵扣,或者明知发票存在问题仍进行抵扣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那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偷税。比如,纳税人通过虚构交易,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税款,这就明显属于偷税行为。 所以,增值税发票已抵扣并不必然会按偷税处理,关键要看纳税人取得和抵扣发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税务机关在判断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交易的真实性、发票的合法性以及纳税人的主观故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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