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单位会回扣吗?
我休完产假回来上班,申请了生育津贴。现在津贴已经打到单位账户了,但我担心单位会从中回扣一部分。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知道单位有没有权利这么做,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生育津贴发放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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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从法律层面来讲,单位不能回扣生育津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就是说,生育津贴本质上是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应得的收入补偿。 生育津贴是专款专用,是给到女职工的补贴。单位只是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如果单位克扣女职工的生育津贴,这就侵犯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可以先和单位友好协商,要求单位足额发放生育津贴。如果协商不成,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中,女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生育津贴发放记录、工资单等,来证明单位存在克扣生育津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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