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初犯盗窃捡了手机会坐牢吗?

我在外面不小心捡了个手机,后来失主找来,说我是盗窃。我这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也没想占为己有,就是当时没反应过来。现在我特别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盗窃,需不需要坐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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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量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盗窃”和“捡手机”这两个行为在法律上的区别。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而捡手机通常是指在他人不慎遗落物品的情况下,拾得该物品。一般来说,捡手机并不属于盗窃行为,但如果捡到手机后,产生了非法占有的意图,并且拒不归还,就可能会涉嫌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对于初犯盗窃捡来的手机是否会坐牢,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第一,要看手机的价值。如果手机价值未达到当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一般不会以盗窃罪论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第二,要看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具体行为表现。如果只是暂时保管捡到的手机,并且积极寻找失主或者等待失主找来归还,这显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捡到手机后,立即关机、删除手机中的联系信息等,试图隐瞒捡到手机的事实,拒不归还,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三,初犯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如果最终被认定构成犯罪,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初犯这一情节,可能会相对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初犯盗窃捡了手机不一定会坐牢,要结合手机价值、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具体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及时与失主取得联系,归还手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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