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罪立案前已还清还会被立案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经济纠纷被对方要求执行还款,我一直拖着没还。现在对方说要去法院告我拒不执行,我心里有点慌,赶紧把钱还清了。可我不知道在对方还没正式立案前我就还清了,这种情况还会不会被立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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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已经做出了让你履行一定义务的判决或裁定,你明明有能力去做却故意不做,并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而在立案前已经还清欠款的情况,是否还会被立案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也就是说,如果还清欠款后,综合整个案件情况来看,达到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程度,那么可能就不会被立案。 不过,是否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需要司法机关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判断,比如拖延履行的时间长短、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大小等因素都会被考虑在内。如果之前拒不执行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即使立案前还清,也还是有可能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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