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经济诈骗立案调查中把钱还了还会立案吗
我之前报了经济诈骗案,现在案子在立案调查中,可诈骗人把钱还给我了,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警方还会继续立案处理这个案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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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告经济诈骗立案调查中,即使诈骗人把钱还了,通常情况下还是会继续立案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经济诈骗的含义。经济诈骗指的是在经济活动里,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一旦这种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就会涉嫌犯罪。而诈骗罪,是一种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的犯罪行为。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当案件已经进入立案调查阶段,这意味着司法机关已经认定该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并且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环节,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的第一步。一旦立案,除非有法定的撤销案件情形,否则不会随意撤销。 那么,还钱这一行为会产生什么影响呢?还钱属于犯罪嫌疑人的退赃行为。在量刑时,退赃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来考虑。也就是说,虽然犯罪嫌疑人把钱还了,但并不影响案件的定性,只是在最终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退赃等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从轻量刑。比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等情形,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这并不等同于不立案,而是在后续程序中有从轻处理的可能。 综上所述,告经济诈骗立案调查中把钱还了,一般还是会继续立案,但还钱行为可能会对后续的量刑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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