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判决书会通知被申请人吗?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仲裁结果出来了,有了判决书。我想知道这个判决书会不会通知被申请人呢?毕竟我和被申请人有矛盾,不太清楚仲裁那边的流程,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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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劳动仲裁判决书是会通知被申请人的。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律途径。当仲裁庭作出裁决后,需要将结果告知双方当事人,这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后续法律程序顺利进行的必要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无论是终局裁决还是非终局裁决,仲裁庭都有义务将仲裁判决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对于被申请人来说,仲裁庭会通过合法的送达方式将判决书送达。常见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即仲裁庭工作人员直接将判决书交给被申请人;留置送达,如果被申请人拒绝接收判决书,在有见证人的情况下,可以将判决书留在被申请人的住所;邮寄送达,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将判决书寄给被申请人等。 总之,劳动仲裁判决书一定会通知被申请人,这是劳动仲裁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以确保双方当事人能够知晓仲裁结果,并根据裁决结果决定是否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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