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是否会被治安拘留?
我和人发生冲突,对方受了轻伤,我很担心会被治安拘留。想知道在法律上,造成对方轻伤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定会被治安拘留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在探讨造成他人轻伤是否会被治安拘留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轻伤的概念。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此条法律规定主要针对的是一般的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但尚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情况。 然而,轻伤的情况往往已经达到了刑事犯罪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造成他人轻伤通常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而不是按照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便造成了轻伤,也可能不会进入刑事程序而是按照治安案件处理。比如,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害人表示谅解,并且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就可能不认为是犯罪,从而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有可能面临治安拘留。 所以,造成他人轻伤不一定会被治安拘留。一般情况下会涉及刑事犯罪,但如果符合特定条件,也可能按照治安案件处理,进而有被治安拘留的可能。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