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核稿失误会构成玩忽职守罪吗
在单位负责核稿工作,最近因为一些疏忽出现了核稿失误,心里很担心。想知道就这种办公室核稿时出的差错,会不会就构成玩忽职守罪呀?主要是想弄清楚两者之间的界限,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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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核稿失误通常不会构成玩忽职守罪。 首先来了解一下玩忽职守罪,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 一是主体要件,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不构成此罪。 二是客观行为方面,玩忽职守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像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离职守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而办公室核稿失误,大多数时候是在正常履行核稿职责过程中由于一些疏忽导致出错,并非是严重不负责任、故意不履行职责。 三是结果要件,玩忽职守罪要求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办公室核稿失误一般不会产生这么严重的后果,没有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所以,综合来看,办公室核稿失误和玩忽职守罪有着明显区别,通常情况下核稿失误不构成玩忽职守罪。不过,如果核稿失误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达到了玩忽职守罪所要求的重大损失标准,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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