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怎么给子女?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有一套房产想留给子女,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直接过户就行,还是有其他的手续和规定?我担心操作不当会有麻烦,想了解下离婚时把房产给子女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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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将房产给予子女,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每种方式都有其对应的法律规定和手续要求。 第一种方式是赠与。赠与就是夫妻双方自愿把自己的房产无偿送给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首先,需要签订赠与合同,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与子女。之后,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时,一般需要提供房产证、赠与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完成过户后,房产的所有权就转移到子女名下了。不过要注意,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第二种方式是买卖。夫妻可以以买卖的形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这种方式需要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流程进行。根据相关规定,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然后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比如契税等。最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虽然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交易,但也要遵循市场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种方式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可以明确约定将房产归子女所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所以,一旦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就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之后,同样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到子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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